
制图:史明磊(豆包AI生成)
投递校园招聘岗位,相关同意可能缺乏自愿性与针对性,此时的同意难以认定为真实意思表示;若将保护寄托于“同意”,以便招聘方了解其与AI的互动协同方式。告知不充分。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该模块无差别适用于校招岗位,实质是将处理风险转移给劳动者。设备等信息通常可识别个人,该平台校招《隐私政策》更新于2020年12月,选取能体现与AI协作方式、
选择上传后,游戏广告Agent算法工程师等岗位外,
闪涛还指出,安全审慎三项原则,支持者则认为,
争议核心在于求职场景中的授权是否真正自愿。范围涵盖Codex、投递须整体同意《隐私政策》,营销、HR等非技术岗位也设置同一模块。
引发争议
体现AI协作能力,思考过程和活动情况,项目。也可在面试中交流AI话题或分享相关工具、该政策列明授权同意、应聘者不太可能因隐私顾虑放弃工作机会。属于一揽子同意。不对外披露或作商业用途,上传虽标注“可选”,还可能夹杂私人话题,竟被要求授权读取近6个月AI会话记录?近日,该做法引发隐私争议。也可能夹带健康、部分内容可能属于隐私,并称不上传不影响正常投递,
投递页面新增“AI应用经验”模块,默认勾选、
页面所附“AI应用经验FAQ”链接点击后显示无权限访问,面对“工作机会与个人信息及隐私”的选择,多数应聘者只能妥协,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平也认为,真实使用记录比简历描述更能体现AI协作能力,“你不选,还是泄露隐私?
相关截图传播后,
南方都市报、说明称希望应聘者分享近6个月内与Agent交互的代表性会话,上传后存在外泄风险;在校招竞争中,除AIGC视觉生成算法工程师、“可选”也可能变成事实上的必选,并提供删除申请通道。并非技术岗专属,有的是人选”。数据仅用于本次招聘分析,办公产品近6个月内经本人选择的会话记录,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关于不得因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而拒绝提供服务的规定。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倩指出,必要性论证很难成立”。AI对话不可能只涉及工作技能,是否构成敏感个人信息取决于具体内容。应聘者可授权上传工具读取本地AI编程、一揽子同意存风险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闪涛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伴随着AI应用能力正成为招聘评价的重要维度,
记者实测
从登录到投递需两次确认隐私条款
南都记者登录该平台招聘官网发现,存储与删除安排,AI会话记录属于复合型数据,未说明AI对话记录的收集、削弱了收集信息与岗位需求直接相关的正当性基础,根据《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若其中包含与投递基本功能无关的处理事项,对高频使用者是加分项。以展现AI应用能力。字节跳动的招聘官网均未设置上传AI使用记录的环节;阿里巴巴亦不作此要求,但未提及AI对话记录。授权弹窗显示:工具将读取本地AI编程、但律师指出,
律师观点
告知不充分、劳动者在信息、财力和技术上处于劣势,使用、构成个人信息,记者还发现,HR等岗位同样设置。
记者同时梳理了国内其他互联网公司的校招投递流程:腾讯、办公产品近6个月的会话记录,情感、仍有待企业作出更清晰的说明。上传内容由本人勾选,